手把手教你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平台办理“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事项
发布时间: 2022-06-15 来源:市体育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让老百姓办事“少跑腿”,“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可以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啦!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首页,看到有全面的政务服务信息、清晰的查询功能、快捷的办理方式、方便的沟通渠道、公正的反馈机制和多元的服务渠道。

然后点击“直通市州”,选择“德阳市”,点击“直通部门”,选择“市体育局”。

进入的第一个事项就是“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点击后面的“申请”,就可以在网上进行申请了。

根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公布山峰,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许可条件、组成登山团队,并于登山活动实施前10个工作日向山峰所在地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定,德阳市体育局可审批攀登德阳市范围3500米以上公布的山峰。

根据《国内登山管理办法》规定,举行登山活动应当组成具备以下条件的团队:

1.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起;

2.队员两人以上,并参加过省级以上登山协会组织的登山知识和技能的基础培训及体能训练;

3.配备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登山教练员或高山向导,1名登山教练或高山向导最多带领4名队员;

4.团队所有成员须经二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合格,无障碍疾患;

5.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寒、通讯、生活、医疗等基本器材装备;

6.登山团队不得吸收外国运动员参加。

责任编辑:德阳市体育局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