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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普及足球运动,不断提高我市足球运动技术水平,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1月举办2022年德阳市“百城千乡万村•社区”业余足球联赛暨“体总杯”中国城市足球联赛选拔赛、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德阳赛区)比赛。现印发比赛规程,望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2022年德阳市“百城千乡万村•社区”业余足球联赛暨“体总杯”中国城市足球联赛选拔赛、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德阳赛区)比赛规程
德阳市体育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
2022年德阳市“百城千乡万村•社区”业余足球联赛暨“体总杯”中国城市足球联赛选拔赛、四川省业余足球联赛(德阳赛区)比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德阳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德阳市体育局场馆管理中心
德阳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乔森体育
二、竞赛项目
男子11人制足球比赛。
三、参赛单位
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等爱好足球运动者皆可报名。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9月24日—11月,每周星期六、星期天
比赛地点:德阳市体育公园内、外足球场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报名注册
(一)参赛资格
1.年龄规定:年满16岁以上(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报名运动员在本年度联赛竞赛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单位(代表队)参赛。
3.本年度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运动员及其梯队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足球联赛。
4.本年度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并报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五甲联赛的俱乐部、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足球联赛。
5.报名运动员必须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体健康的体检证明、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专业运动保险。球队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交上述报名资料、报名表(附件2)及由球员本人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6.联赛注册运动员由德阳市足球协会报四川省足球协会备案。
7.每场比赛前工作人员会查验参赛人员及裁判、工作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及风险城市旅居史,以上三项需符合当下疫情防控要求才能入场参赛。请组队报名时考虑人员组成。
(二)报名注册
1.各参赛队于9月17日17:00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邮箱地址:474706400 @ qq.com,联系人:陈老师18090057665。
2.报名人数:参赛队采取一次性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队医1名、运动员30名。领队、教练可兼队员。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运动员号码:运动员球衣号码一经报名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六、报到
1.所有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于9月18日16:00点到德阳市体育局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并抽签分组,不得缺席。
2.报到时须交验参赛全部队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业运动保险。经审核取得参赛资格者,方能参加比赛。
3.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3000元。
七、竞赛办法
结合2021年联赛成绩采取升降级赛制将报名队伍分为超级、甲级、乙级组别进行比赛。具体赛制待联席会确定。新报名参赛的队伍参加乙级组比赛。
八、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颁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省市联赛和赛区制定的联赛相关文件和根据联赛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它规定和通知。
(四)有关规定
1.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各一套比赛服和护袜。(主队负责赛前主动与客队联系服装)
2.对足球鞋的要求:穿不带金属底、钢钉的皮面足球鞋参赛,必须佩戴护腿板。
3.比赛使用“奥联”5 号球。
4.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守门员球服球袜须和双方球衣颜色不同。
5.比赛时间
每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6.替换队员
每场比赛上下各半场可换3人,中场休息时换人不限,换下队员不得重新上场。
7.替补席人数
替补席就坐23名人员(19 名替补队员,4 名球队官员),替补席人员必须是秩序册上的替补队员和 4 名球队官员。
8.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将自然停赛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时除外)。
9.有关红黄牌罚款
比赛队在比赛中,黄牌罚款 50 元,红牌罚款100元。罚款由市足球协会统一收取并保证用于本次联赛。
10.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九、严重违规违纪的处罚
(一)在比赛中出现的推搡、谩骂、殴打裁判,打架斗殴和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运动员、管理人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禁赛处罚。
(二)运动员、管理人员在比赛前、比赛中或比赛后(场上或场下),如出现一例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3000元,并给予追加处罚。
(三)不可对依据本规程上述两项条款所做出的处罚结果提出申诉。
十、比赛中止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暂停 30 分钟,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二)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 30分钟后比赛仍未能得到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放弃该场比赛。
(三)在中止比赛情况下,应在裁判员做出放弃比赛决定后 3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1.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运动员、替补运动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
2.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
3.比赛的红、黄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4.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
5.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组委会决定;
6.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组委会决定。
十一、弃权和罢赛
(一)未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处在停赛期、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弃权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3.凡是弃权,不论原因,每场罚款500元,扣完为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属罢赛
1.并非因组委会认可的不可抗拒原因,或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2.拒绝按照组委会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3.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或者在比赛结束前擅自离开比赛场地。
4.中途退出联赛。
5.罢赛队所有比赛的比分均计对方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6.纪律委员会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做出进一步处罚。
十二、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一)比赛中的违纪事件,由赛区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
(二)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赛区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申诉流程:
1.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将申述材料提交比赛监督。
2.在递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需缴纳2000元人民币诉讼费。
3.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做出的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十三、决定名次
(一)每场进球相等时点球决出胜负。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先看相互间胜负关系再抽签进行排名。
十四、奖励办法
对超级组前六名给予奖杯、奖牌及7000、6000、5000、4000、3000、2000元的现金奖励。对甲级组冠军、亚军给予奖杯、奖牌及2000、1000元的奖励,并同时给予各1000元的晋级奖励。对乙级组冠军给予奖杯、奖牌奖励。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奖项评选
(一)联赛各组别分别评选一支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颁发奖牌。
(二)联赛评选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各两名颁发奖牌及奖品。
十六、经费
(一)联赛中各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各队于报到时缴纳保证金3000元,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赛后如数退还。
十七、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选派
德阳市业余联赛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德阳市足球协会选派。
十八、本规程由德阳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